IDC证变更就是在原有的IDC证上变换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资金等信息。 IDC证年检是指每年的1-3月份,IDC证持有者向主管部门提交公司的IDC业务情况,主管部门对该公司持有的IDC证进行常规性和真实性检查,按时参加年报。未按规定参加年报或者年报事项不符合规定的,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按时改正的,为经整改年检合格;拒不改正的为年报不合格,关停所有电信业务,并列入黑名单,不良企业名录。
IDC证申请下来之后,有些企业可能会根据运营需要发生一些例如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注册资金、股东、法人等事项的变更;IDC证在申请期间是核准企业综合情况之后根据营业执照的当前信息来制证颁发的,所以当企业发生上述变更时需要在法规要求期限内进行IDC证的变更。
1、公司名称变更;
2、注册资金变更;
3、注册地址变更;
4、公司法人变更;
5、公司股东变更。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三)变更事项说明;
(四)各类表单及承诺书;
(五)针对变更项的相关文件(如总结报告、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等)。
当IDC证持证公司的信息或结构(如: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注册资金、股东及股东资金结构)发生变更时,就需要办IDC证变更手续。
如未按照规范及时进行电信业务许可证的变更,年检时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信息不一致则直接影响年检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主管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对已取得该地区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行年检。
凡在2014年12月31日前获得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工信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凡未参加年检的,主管部门将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的规定,对所发许可证按年检不合格处理。
对于年检合格的持证单位,在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情况记录表”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持证单位,责令限期15日整改。持证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内解决存在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整改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整改问题分析、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对于整改合格持证单位,在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情况记录表”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同时注明“经整改合格”。
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按年检不合格处理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一)持有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工信部)颁发有效的IDC证;
(二)IDC证持证公司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三)IDC证持证公司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
(四)IDC证没有违规和不良的信息记录。
(一)年检承诺书原件。
(二)基本情况表单——总体情况表原件。
(三)基本情况表单——股东情况表原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首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盖章页复印件。
(五) 党建信息表。
(六)业务情况表单。
(七)IDC机房情况调查表。
(八)IDC评测系统使用情况。
(九)网络安全年检信息表。
(十)企业基本信息表。
(十一)网络单元基本信息表。
IDC证年检是每年的1月4号到3月31号,IDC证持有者向主管部门提交公司的IDC证的业务情况,主管部门对该公司持有的IDC证进行常规性和真实性检查。如没有按时年检或有违规和虚假性者,通信管理局将吊销该公司的IDC证。如被吊销IDC证的公司将三年能不能再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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