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一直都没有泰国燕窝的合法进境渠道。直至2013年燕窝进口开始逐步恢复。直至2016年11月7日之前,在质检总局公布的进口燕窝企业名单中,尚没有泰国企业在列。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在11月3日回复给柴欣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也明确,泰国的燕窝产品通过贸易形式暂不能对华出口。然而网络上去出现了泰国燕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禁售燕窝现身网络 为哪般?10月25日,柴小姐在比较了几家规模较大的网购平台的进口燕窝价格后,发现某网站的“莫小姐”燕窝价格较低,在20元/克左右。然而受到商品后,柴小姐却发现产品包装中并没有国家规定的进口燕窝溯源标签。
更重要的是,泰国燕窝在11月7日之前都处于禁止进口的状态。受2011年“毒血燕”事件影响,我国此前只允许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25家加工企业生产的食用燕窝进口。直至11月7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总局才公布了唯一一家泰国燕窝进口企业。
而该网站的商家表示,本应被禁售的泰国燕窝已经在这一平台上架一年多。那消费者买到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产品呢?相关人士表示:仅从价格来看,20元1g的燕窝低于目前合法进口燕窝的市价,也并非人造燕窝,从非法渠道进入中国的可能性比较大。
据悉,根据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此外,除了售货商家之外,售卖燕窝的平台是否对商家资质尽到审核业务也非常重要。平台对网售食品附有审核义务,尤其是这种进口食品对相关资质审核是必要的。该平台如果明知或应知食品存在不安全情况而允许售卖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消费者在像商家维权未能实现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向平台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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