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鉴”习以为常!

发布时间:2016-11-28 18: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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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某剧的“抄袭调色盘”在网上流传,由近百名志愿者花费2年多时间制作完成,因其将涉嫌抄袭的内容和原作者内容标记成彩色并截屏放在一起,雷同内容太多,使得从视觉效果上就像个“调色盘”一样。

  近日,某剧的“抄袭调色盘”在网上流传,由近百名志愿者花费2年多时间制作完成,因其将涉嫌抄袭的内容和原作者内容标记成彩色并截屏放在一起,雷同内容太多,使得从视觉效果上就像个“调色盘”一样。

  的确,从“调色盘”中可以明显看出,该剧中有大量对人物。场景的描写都能在相关作品中找到出处。然即便如此一目了然的相似,在某业内人士看来,判定一个作品是否抄袭。绝非如此简单。尤其像此剧这种涉及200多部作品的案例,东拼西凑过程中肯定有不少只是摘取了片段。是否构成抄袭并非是一个作者站出来说他的间架结构跟自己是一样的就可以。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已经成型、有表现形式、有内容的一部作品。要判断两个作品之间是否构成抄袭是有难度的,实质性相似,拿来比较有8成、9成的相似才有可能说,这一定是抄袭。

  当“借鉴”习以为常!在公开声讨某剧涉嫌抄袭的微博中,编辑写道:网络小说已成为抄袭的极重灾区。“借鉴、模仿”已经走红的网络小说,已成为了不少网文作者的杀手锏。网文编辑们也会倾向于选择上架热销网文的“同款”,就如同资本乐于翻拍人们IP电影一样,粉丝基础会保他们盈利。

  往往一本书火了之后,各个网站和作者都会研究这本书,这也导致,网络写手若想自己的书火的话,无形中他也会以火了的书做模板进行创新。而前段时间,国家版权局提出的要建立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监管的“黑白名单制度”,或将对抄袭现象有极大震慑作用。

  同时,业内人士表示,在以前,网络文学是免费分享式的,因此不涉及版权的问题,然随着网络文学的商业化,将其纳入版权管理已势在必行。

  说到版权保护,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版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法律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对作品享有独占权。一般而言,其他人需要使用作品,应当事先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如您想要了解更多资质许可申办问题,请与在线专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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