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还能走上“正道”吗?

发布时间:2016-11-28 18: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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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某网红主播被判刑4年的消息,让网络直播再度引口水无数。而网络直播界则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直播发于秀场,兴于网红,盛于明星,衰于广告,毁于色情。从下月起,网络直播实名制和“黑名单”制度正式实施,被“毁”之后的网络直播,能借此一改污名,走上兴旺的正道吗?

  近日,某网红主播被判刑4年的消息,让网络直播再度引口水无数。而网络直播界则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直播发于秀场,兴于网红,盛于明星,衰于广告,毁于色情。从下月起,网络直播实名制和“黑名单”制度正式实施,被“毁”之后的网络直播,能借此一改污名,走上兴旺的正道吗?

  直播还能走上“正道”吗?大打色情的擦边球、靠大尺度直播吸金的直播更为常见,除此之外,“网络直播伪慈善”也一度成为网络热搜话题,一时之间,网友们大呼受到伤害,更有想成为网红的主播,靠活吞金鱼等自残手段博取关注。然而,此种状况有望在下月得以缓解。

  从下月起,网络直播将迎来号称“史上最严”的监管令,“实名制+黑名单”正式实施。这些违规的网络主播,或许该有所收敛了。

  说到网络直播,企业如涉及该方面业务的话,则需要持有网络视听许可证。根据广电总局第39号令《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法律文件的规定,未经广电总局省审批核准的企业及单位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业务范围内的相关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应于期满6个月前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续办手续。有关网络视听许可证申办详情,请与在线专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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