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名称惹的祸!

发布时间:2016-12-08 17:50:34
我要分享: 0
摘要:从最高法网站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12月8日上午9点30分在最高人民法院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迈克尔·乔丹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一案。

  从最高法网站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12月8日上午9点30分在最高人民法院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迈克尔·乔丹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一案。

  都是名称惹的祸!资料显示,乔丹体育是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体育用品企业。从2000年起,该公司先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注册了“乔丹”等中英文写法一致的多个商标。该公司更是在2011年11月25日与安踏、匹克同属晋江系的体育用品企业乔丹体育顺利闯关过会,并计划于2012年3月底前挂牌上市,乔丹体育的上市进程也因“A股体育鞋服第一股”的身份而广受关注。然而,就在一切看似有序进行时,2012年2月23日,一纸诉状将乔丹体育送上法庭。

  原因则是: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认为这些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其姓名权,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乔丹公司的78个相关注册商标。在一、二审中,迈克尔·乔丹均败诉。从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没获支持,到一、二审均败诉,乔丹始终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以迈克尔·乔丹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为由(二审判决遗漏迈克尔·乔丹有关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上诉理由),裁定提审10件案件。案件涉及的争议焦点是“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损害了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主张的姓名权,违反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

  2016年12月8日上午9点30分,最高人民法院将对“乔丹”系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知识链接: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实。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更多商标注册问题,请与在线专员联系。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