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30万千瓦以上机组安装工程;
(2)单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整体安装工程;
(3)3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火电厂整体安装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4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80万千瓦以上机组安装工程;
(2)2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安装工程;
(3)4台单机容量10万千瓦机组整体安装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3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火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万千瓦以上机组安装工程;
(2)2台单机容量12.5万千瓦机组或3台单机容量10万千瓦机组整体安装工程;
(3)5台单机容量5万千瓦机组整体安装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8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能、太阳能等)、核电站常规岛与辅助生产设施整体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和机组整体调试。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能、太阳能等)整体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和机组整体调试。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12.5万千瓦及以下机组火电厂整体安装工程施工和机组整体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