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备案中 “直营店”与“经营资源”您知多少?
近日有诸多的用户问帮企行小编,在申请特许经营备案时,有两个认定总是搞不清楚(直营店和经营资源),接下来帮企行小编带您了解下“直营店”和“经营资源”。
一、特许经营备案中直营店认定经典六问:
1、什么是《条例》所称的“直营店”?
直营店是指由特许人拥有的店铺包括全资拥有和控股拥有,且直营店与特许人应属同一品牌、同一业务性质。在实践中表现为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店中店等多种形式。
2、关联公司的直营店能否认定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首先,关联公司仅指特许人的母公司、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其次,关联公司的直营店应从事与特许人系同一品牌、同一性质的业务。特许人以其关联公司的直营店作为自己直营店的,应提交以下文件:(1)关联企业之间的资产关系证明(关联企业之一应为特许人);(2)关联关系发生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如收购他人店铺时,其经营时间应从收购之日起算)。
3、已终止经营的直营店是否可以作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直营店是认定特许人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成熟经营模式的标准,如直营店已经终止经营,将无法准确反映特许人的上述能力,不能实现《条例》规定该条款的根本目的。因此,已经终止的店铺不能作为特许人申请备案的直营店。
4、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作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直营店是界定特许人是否具备持续指导能力与成熟模式的重要标准,个体工商户的业主如果与特许人拥有绝对股权的股东一致,该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店铺可以视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5、以夫妻、父子、兄妹、朋友等名义开设的店铺能否视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是一种法定共有权,故以特许人绝对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业主开设的个体工商户,可视作特许人的直营店。由于父子、兄妹、朋友之间不存在财产共有权,其开设的店铺不能视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6、以酒店管理为主营业务的特许人,在申请备案时是否需要提交直营店的证明文件?
酒店业因投资额较大,基本没有设立直营店铺,一般以输出管理形式进行特许经营,因此酒店管理公司直接经营管理的酒店视为其直营店,但是在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交特许人与酒店签署的委托管理等相关合同。同样,以网上购物、远程教育等新兴电子商务和以培训指导为主营业务的特许人,也一般没有有形的店铺存在,这类特许人申请备案时,一般不要求提交直营店证明。
六问后帮企行小编觉得大家对直营店的认定就比较有个清晰的认知了,如果还想深入沟通请咨询帮企行专家顾问。
二、特许经营备案中直营店认定经典五问:
1、什么是特许经营资源?
特许经营资源是指能给特许人带来收益、具备排他权、已经设定保护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等在内的具备财产与人身属性的资源。
2、特许经营资源一般包括哪些?
除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都属于特许经营资源外,经国家有权部门认证、登记、备案的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号等也可以作为特许经营资源。
3、申请中的商标可以作为经营资源吗?
正在申请中的商标不能单独作为特许经营资源,特许人须同时具备其他经营资源。
4、处于“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待审”中的注册商标能否作为特许经营资源?
商标处于“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待审”状态中,说明该商标尚未被撤销,专用权依然存在,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未作出最终决定之前,可以作为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资源。但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时,应按《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披露该商标的状态。
5、未经商标局备案的许可使用商标作为经营资源授予特许人使用后,可能对特许经营活动造成什么影响?
根据《商标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商标局备案的,不影响商标许可合同及特许经营合同的效力,但是善意第三人取得商标使用权的行为与事实可能导致特许经营合同无效、被解除或被撤销。
带大家了解完特许经营备案的资源认定,再给大家讲解下直接特许和分特许的区别。
三、直接特许与分特许
直接特许,是一种单层结构的特许,加盟商不得再特许。
分特许,是两层结构的特许,被特许人可将特许权再授予其他分被特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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