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版号申请

游戏版号是游戏版权号的简称,是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核发布的对于游戏根据[著作权(游戏软件著作权,含网络游戏)法]和[计算机游戏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游戏软件厂商或者个人作者开发的游戏软件在开发完成后就受到著作权(游戏软件著作权,含网络游戏)法的保护。游戏版号俗称电子出版物号,简称ISBN号,普遍的有光盘发行号,书号。

详细介绍

为什么申请游戏版号?

《“三定”规定》

《出版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法规法规明确规定:将网络游戏内容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在线交互使用或下载等运营服务是网络游戏出版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履行前置审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中央和国务院授权的唯一负责网络游戏前置审批的政府部门。

游戏版号申请条件?

(一)游戏开发或者运营公司取得软件著作权;

(二)有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经营许可证;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游戏版号申请材料?

(一)游戏介绍 (游戏说明书)、测试帐号及密码、游戏脚本;

(二)游戏自行测试报告(游戏评测报告);

(三)防沉迷系统介绍以及相关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ICP许可证;

(五)游戏演示光盘 [游戏自动演示视频刻盘]录制时长为10-15分钟左右,包含游戏登录过程、主要技能展示、游戏场景及人物动作展示等信息。

(六)游戏屏蔽字库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未申请游戏版号有何处罚?

未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前置审批并获得具有网络游戏经营范围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否则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同时通知电信管理部门取消其相应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未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前置审批的网络游戏,一律不得上网,电信运营企业也不得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对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过的网络游戏,可以上网使用,任何部门不再重复审查,文化、电信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按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的内容管理。

未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前置审批上网运营或审批后擅自改变内容的网络游戏,新闻出版总署将通知有关地方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运营服务,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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